厌男症候群(nph)_114.律师助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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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114.律师助理 (第1/2页)

    ??H市是D市的邻市,陈四非从D市过去哪怕是转公交车也不用多久就到H市的地界。而她的户籍所在地,就在H市与D市交界的一个小农村。在她老妈去世之后,她更是一次都没回过那条村子,那个房子。

    ??这次任务虽然在H市,但离那里是一个南一个北,完全是纵跨H市。

    ??陈四非坐了动车转大巴,终于来到了任务说的镇子。她随着组织给她的地址,找到了和她一起执行这次任务的人——组织的明部成员,黄靖仪。

    ??暗部与明部的人一起出任务的情况并不算少,只是大多是不碰面地打配合战。比如这次任务,完全靠任意一方可能不会得到很好的解决。要必须死人,才能去光明正大地保护住求助者,这种事件并不少。

    ??陈四非不是第一次见黄靖仪,比如J市那次灭杀拐卖村之前,去做那些被拐卖的女人思想工作的明部成员里就有她。

    ??如果当时那些女人都离开那个恶臭的村子,不再对侵害自己的劣Y留情,到外面重新开始生活,她们就不必目睹买卖妇女的人被屠杀。

    ??陈四非与黄靖仪被组织安排在同一家酒店入住,现在她们正在一个房间内碰面。

    ??“阿砍……不,常湛楠,好久不见。”

    ??组织明部的成员执行任务都是用自己的真名,她们有光明正大的理由,出的任务几乎是合法合规的;而暗部的成员做的是法外之事,风险极大,她们的真名在明部之中也是知之甚少。

    ??如果明暗部一起出任务,暗部的人除了代号外,还有另一个身份马甲。比如陈四非之前对刘立威说的名字——常湛楠,就是陈四非的“阿砍”的马甲。

    ??“好久不见,黄律师。”陈四非戴着无框眼镜,一身职业装,如同一个在高档写字楼上班的白领。

    ??这次任务的首方案是陈四非扮成黄靖仪的助理,去处理一桩离婚官司。一般来说,如果男人同意离婚的话,连明部的人都不用来,更别说出动暗部的人。可总有贱男想拉着女人一起死,他们不同意离婚并不是为了爱,也不是怕没了能交配的人,他们只是不愿意放手那个已经绑在身边的保姆或者提款机。

    ??比如这次的任务的求助者,她的老公婚前隐瞒了家族遗传病,婚后家暴嫖娼又不肯离婚。她带着女儿已经和男人分居了两年,但孩子的抚养费男人一分钱都没出过。

    ??后来求救者提出离婚,男人同意的条件是要女儿的抚养权,不但没有夫妻共同财产,还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,以及每个月给他交几千元的女儿抚养费。

    ??女人只能起诉离婚,但被法官以证据不足驳回了。她不甘心,准备找新的律师打第二次官司。

    ??“隔代遗传怎么不算家族遗传病了?以前我就听他家那边的亲戚说过,他的亲妈是他爸以前从外头捡来的女流浪人,是个……害得我孩子也……呜……”女人看着怀里的孩子捂着嘴巴哽咽了,她始终没办法对着孩子说出“傻子”两个字。

    ??“妈妈……不哭,不哭……”一个七八岁的孩子,从长相上不太能看出什么,但她的举止有点怪异,应该是说对比她的年龄来说有点怪异。

    ??女人叫薛容芳,年龄叁十五岁,仔细一看两鬓已经开始有了白发,长相像是个四十岁以上的妇人。她的资料陈四非和黄靖仪都看过,所以她的大致情况她们都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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