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世主角生存法则_第七十九章 食人魔的燕尾服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七十九章 食人魔的燕尾服 (第1/2页)

    ??天高气爽,云卷云舒,林浩扛着铁锹,雄赳赳气昂昂,哼着跑调的歌曲,哼哼唧唧的带着身后的虫群大军,来到格林小镇。

    ??格林小镇到处都在修建巫妖塔,诅咒神庙流淌出绿色的水液,泰坦石到处都是,看着黑绿混合的建筑物,林浩摇了摇头,高阶丧尸的审美很有问题。

    ??还是虫群的大眼睛和长长的触手好看,这些人都是什么审美。

    ??远处看起来格林小镇已经被高大的围墙包围,黑色的城主府耸立在最中央,四周都是通灵塔,如同一个个棺材,里面住着无数的高阶丧尸。

    ??还有坟场和屠宰场,地牢随处可见,这里已经有浓厚的哥特风格建筑物,随处可见,整个城市如同关押的猛虎,盯着四周。

    ??除了这些巨大的黑绿色高阶丧尸建筑,四周的边缘地区到处都是别墅区,他和力王碰头,十米高大的力王看着身后的虫群,不禁开口嘀咕:“你们挖矿行吗,这个跳虫只有我巴掌大,力气够不够。”

    ??他看了一眼正在摇摆尾巴,互相舔着虫甲的跳虫,不禁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??跳虫只有黄牛大小,确实和他的巴掌一般大小。

    ??林浩冷哼一声:“你怎么不看蟑螂的体积,比你还大。”

    ??蟑螂虽然只有五米高,但是却有十米长,确实比力王体积还要庞大些。

    ??蟑螂一个个正在低头,看着远处格林小镇的垃圾场,流出了口水,兴奋的冲了过去,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,开始愉快的进食。

    ??力王看了一眼:“他们原来吃这些,怪不得长的这么大,你们每次把我们垃圾运过去,不会就是供养他们吧。”

    ??林浩给出一个无奈的表情。这点小秘密还是被发现了,他们负责处理格林小镇和天启基地的垃圾,然后堆积起来,贩卖给蟑螂吃。

    ??蟑螂有免费的垃圾吃,很快就干净十足,他们的胆酸什么都能够溶解。

    ??力王摆了摆手:“算了,我不管这些,以后我和你配合,赶紧把洞挖出来,要不要请巫师加固土壤,免得你们挖一半塌方了?”

    ??力王为了让自己显得专业,特意在加固土壤上咬了重音,这样让力王能感觉更好,忽然他觉得自己是专业人士了。

    ??林浩摇了摇头:“不用了,我们菌毯可以加固,对了你的图纸给我看下,你看的懂图纸吗?”

    ??林浩刺破了刚打算膨胀起来的力王和影王,影王无奈的说到:“力王,你缩小点,这样你的近视眼才能看得见图纸!”

    ??力王扭过头对着一个眼珠的影王咆哮:“独眼龙就不要嘲笑别人近视!”

    ??力王将异能环顾四周,身躯不断所小,最后变成三米高的食人魔丧尸,两个头颅开始吵架,影王又开始故意挑刺:“干么变小,我就喜欢巨大。”

    ??力王开始重复之前影王的话语:“不变小,图纸怎么拿给他看,我眼睛不好,太小的看不清楚,解释不好。

    ??林浩看着双头食人魔这个活宝,真是深感暴君的可怕,既然能够降服如此可怕的食人魔,不怕脑袋爆炸吗?

    ??一边说着,力王从背上的棕色行囊里取出手掌大小的图纸,看着蓝图,巨手一边指着一边说道:“要从别墅c区,挖到商业街附近,最少要挖长三十公里,宽二十公里的土方,虽然很简单,但是深度最少要达到五公里,工程量颇为惊人,你搞得定吗?”

    ??力王为了增加说服力,从行囊中取出一个特大的右眼眼睛,带着自己头上,这样看起来,确实文静了许多,变成有知识的食人魔。

    ??然后两眼果然炯炯有神了许多,尤其是右眼变大许多,看着一大一小的两个眼睛。

    ??林浩顿时无语问苍天,我倒地是造了什么孽,过来和这个食人魔搭档,但是看在进化种的份上,算了,我忍!

    ??林浩仔细的翻看图纸,看完后,在看看文字说明,确认没有拿倒后,长于一口气,在确认一遍,没有拿倒图纸,上面确实在上面,下面确实在下面。

    ??顿时拍了拍不够厚实的胸膛:“没有问题,包在我身上,我这就开动,保证一个星期挖完。”

    ??他招了招手,四周的虫群纷纷涌动起来,他坐在跳虫背上,拿着铁锹,朝着c区急奔,扬起一阵灰尘,后面跳虫和蟑螂欢快的扎入灰尘中吃土,

    ??一边走在路上,一边指挥跳虫将菌毯肿瘤种下。

    ??到处都是紫蓝色的菌毯,力王摇了摇头:“这家伙做事靠不靠谱,暴君要我多盯着他,免得他又犯错误,这个星期要累死我了。”

    ??影王呵呵一笑:“我的任务就是盯住你,不要犯什么不可挽回的错误,要知道你的任务大部分都没有完成!”

    ??力王咆哮:“还不是你向暴君打小报告,否则我会被发配过来和虫子挖土,这么惨吗?”

    ??力王一边抱怨一边一路急奔,跟随跳虫的速度。

    ??作为超级丧尸,力王和影王的速度和力量是无与伦比,他厚实的身体让他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